湖北华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湖北鼎元商务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湖北鼎元商务服务有限公司2025年度厨具设备、标识标牌采购(以下简称“本项目”)组织询比采购,现公开邀请潜在供应商参加竞标。
1.1项目名称:湖北鼎元商务服务有限公司2025年度厨具设备、标识标牌采购
1.2采购编号:G99425368250123007;
1.3建设(交货、服务)地点:具体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1.4采购内容及范围:1包:湖北鼎元商务服务有限公司需征询一批厨具设备价格,其中包括不限于:双头双尾炒炉、双头双尾电磁炒灶、单头单尾炒炉、单头炒炉、炉拼台、地汤炉、煲仔炉、海鲜蒸柜、电饼铛、蒸饭车、煮面桶、单通工作台、台面立架、双层墙柜、卧式冰柜、开水器、多格碗柜等。签订单价供应合同。中选人在2025年12月31日内以该批价格按采购人要求进行数次货物供应,据实结算。2包:湖北鼎元商务服务有限公司需征询一批标识标牌价格,签订单价合作合同。供应商在2025年12月31日前以该批价格按采购人要求进行数次货物制作、运输及安装工程,据实结算。湖北鼎元商务服务有限公司2025年度标识标牌(包括但不限于:铭牌,显示屏,红花红绸,室外墙面大字,楼顶外漏发光字,户外广告牌,公司背景墙字,公司简介宣传画等标识标牌)设计、制作、包装、送货、安装工程、质保、保修,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采购清单。
1.5采购预算: 1包厨具设备(含税):196万元;2包标识标牌(含税):¥196万,单价限价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供应商所报总价和单价若超过最高采购限价或单价限价(见招标工程量清单),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1.6计划工期(交货期、服务期):1包厨具设备: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每次采购人下达采购需求后,15天内交货;2包标识标牌交货期:每次采购人下达采购需求后,供应商15日内竣工交付使用。;
1.7质量要求:1包厨具设备:按国家现行有关验收规范、规程、质量检验验收标准等为验收标准;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2年。2包标识标牌: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1.8其他: /
2.1 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应具备的最低资格条件详见采购公告附录。
2.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2.3 本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每个供应商最多可对1个标段竞标;每个供应商允许中1个标。
2.4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响应。否则,相关响应均将被否决。
3.1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应当在湖北交投电子采购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网址:http://ec.hbjttz.com)进行注册登记。
3.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5年1月24日至2025年2月8日23时59分止(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平台”,在所竞标标段下载采购文件。未按规定从“平台”下载采购文件的,采购人(“平台”)拒收其响应文件。
3.3采购文件下载时须支付平台服务费500元/标段,平台服务费不退。
4.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 2月10日 14时30分。
4.2响应文件的递交方式
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截止时间前,登录“平台”,选择所竞标标段将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通过CA数字证书上传。供应商完成响应文件上传后,“平台”即时向供应商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采购人(“平台”)将拒收。
4.3响应文件的制作、网上递交、开启环节需要使用CA数字证书。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门户(“平台”—帮助中心—CA办理)。
采购公告在湖北交投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ec.hbjttz.com/)、湖北交投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hbjtgl.com/)上发布。
本次采购评审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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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 购 人:湖北鼎元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汉阳区顶琇广场A座2302
联 系 人:高先生
联系方式:18672592986
监 督 人:湖北交投纪委纪检二十一组
联系人:何组长
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王家湾顶琇广场A座2503室
联系方式:027-84260565
异议渠道:供应商登录“平台”在“异议管理”菜单以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提出
采购代理机构:湖北华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汉阳区四新大道28号武汉光明中心34楼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方式:027-84668396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标段 |
资质等级要求 |
1包:厨具设备 |
供应商须同时具备: 1.供应商若为生产厂家,须同时具备: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若为经销商,须同时具备: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生产厂家授权书; |
2包:标识标牌 |
供应商须同时具备: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乙级资质证书; 3.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
注:
1、供应商应提供营业执照、相关证书的彩色复印件;
2、对于企业法人发生重组或变更的供应商,应提供企业法人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营业执照、相关证书的变更记录彩色复印件。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标段 |
企业业绩要求 |
1包:厨具设备 |
近3年承担过2个合同额均不低于50万元的厨具设备供应业绩。 |
2包:标识标牌 |
1.近3年内承担过1个合同金额5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招标清单项目中含有标识标牌供应安装的业绩; 2.近3年累计完成10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招标清单项目中含有标识标牌供应安装的业绩。 上述两种业绩满足其中一个即可。 |
注:
1、供应商以任何联合体形式承担的业绩均视为不满足最低业绩要求;
2、供应商附合同协议书彩色扫描件,合同内容能够反映合同签订时间及关键内容;合同内容无法反映合同签订时间或关键内容的,可由项目业主出具证明材料进行补充说明;
3、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合同协议书;业绩认定时间以合同协议书签订的时间为准;
4、近3年是指2022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前一日。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标段 |
企业信誉要求 |
1包:厨具设备、2包:标识标牌 |
1、供应商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状态; 2、供应商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 3、供应商没有被行业主管部门或其他有权作出处罚的部门作出明令禁止参与投标并且目前正处于处罚期内; 4、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4)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对象,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5)近三年度被列入湖北交投集团公司“黑名单”且在处罚期内的。 |
注:1.本表中“近三年”是指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往前推算的3年,以有效的判决书生效的时间为准,同一案件有多份判决书的以时间在后的为准;
2.供应商若提供相应承诺函的,视为满足本项信誉最低要求,无需提供其他证明材料。